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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Hunter Biden)所做的是合法的-这就是问题所在

发布时间:2019-10-11 11:20:06来源:

  2016年,摩根大通同意支付2.64亿美元作为与联邦政府达成和解的一部分。原因?该公司的一个亚洲子公司雇用了中国政府官员的子女,以期与他们强大的父母讨好-这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

  外国公司和美国政客的家庭发生了同样的事情,但是,不会发生侵犯行为-因为没有等效的美国法律阻止外国公司或政府雇用美国政客的家庭成员。

  巨大的漏洞为政治家庭提供了有效“离岸”腐败和裙带关系的机会。它给政治上有联系的阶级极大的诱骗自我交易的机会,这种行为在几乎任何其他情况下都是公然违法的。

  考虑两个华盛顿大家庭:拜登和麦康奈尔-混沌。

  作为副总统,乔·拜登(Joe Biden)担任美国对华和乌克兰政策的重要人物。在这两种情况下,他的儿子亨特(Hunter)都是商人,他达成的交易显然不符合得分标准,只有一件事:他的父亲。

  2013年12月,乔和拜登(Hunter Biden)乘坐空军二号飞往中国;出行不到两周,亨特的公司Rosemont Seneca Partners(于2013年6月与另外两名商人成立)最终达成了一项协议,开设了BHR Partners基金,其最大股东是政府经营的中国银行,甚至尽管他在私人股本领域的背景很少。(该基金的代表声称这笔交易的时机和拜登斯来中国的旅行是偶然的。)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已经投资了约21亿美元。

  为了反驳父亲的强势地位和儿子的惊人成就之间的联系,亨特·拜登的律师声称,直到乔·拜登离任后,他才持有BHR Partners的股权。根据其财务记录,亨特的公司持有该基金的股权,并于2013年12月成立时担任董事会成员。与此同时,他的商业伙伴德文·阿彻(Devon Archer)担任副董事长。

  2014年,俄罗斯入侵克里米亚,乔·拜登(Joe Biden)也成为乌克兰的重要人物。同年,拜登(Hunter Biden)在乌克兰能源巨头Burisma Holdings担任董事会成员。根据财务记录,尽管没有能源或乌克兰背景,但这位副总统的儿子每月的报酬高达50,000美元。(他于2019年初离开董事会。)

  为什么只有很少经验的人能够支付如此丰厚的款项?乔·拜登(Joe Biden)最近声称:“我从未与儿子谈过他的海外业务往来。”但是亨特·拜登(Hunter Biden)向《纽约客》承认,他们曾经有一次讨论过他为Burisma所做的工作:“爸爸说,'我希望“我知道。”而且,BHR Partners的代表还说,亨特·拜登(Hunter Biden)在2013年12月的中国之行中向其公司的一位创始人介绍了他的父亲。

  拜登一家并不孤单。特朗普总统的交通部长赵a和她的丈夫参议员麦康奈尔被指控从与北京的商业联系中获利。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2004年,两人的净资产约为310万美元。三年后,价格范围在 310万美元至1270万美元之间。第二年,他们的净资产猛增至730万美元至3,310万美元。

  发生了什么变化?2008年,赵女士的父亲詹姆斯·赵给了这对夫妇500万美元至2500万美元的“礼物”(要求政治家报告金额的范围,而不是确切的金额)。当然,他们的财富在继续增长。

  赵先生之所以慷慨大方,是因为他通过船运公司Foremost Group积累了巨额财富,该公司之所以蓬勃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与中国政府的紧密联系。1993年底,赵先生和他的女son麦康奈尔(McConnell)先生应中国造船集团的国有造船集团和军事承包商的邀请来华访问。在那儿,他们会见了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赵先生的老同学。

  麦康奈尔曾经对中国强硬的谴责在随后的几年里有所减弱。例如,正如《新共和国》所指出的那样,麦康奈尔先生从告诉路易斯维尔大学的学生,美国永远不会忘记1980年代后期的天安门广场,到几年后成为中国驻同一家学校的大使,甚至担任大使公开捍卫该政权对法轮功的镇压。

  一直以来,混沌继续获得影响。麦康奈尔的s子赵安琪和赵朝阳是中国船舶工业控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在赵小龙(Elaine Chao)担任乔治·W·布什(George W. Bush)时期的劳工部长期间,最重要的集团从中建集团的一家子公司订购了几艘巨大的货船。赵书记和她的父亲还多次接受了中国媒体的采访,其中至少有一次,他们坐在交通运输部标志的前面,以及赵先生写的一本书的图像。今天,张韶涵是中国政府中国银行的董事会成员。

  上个月,众议院监督和改革委员会开始调查赵国平书记是否利用其政府职位造福其家人。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对Joe和Hunter Biden进行调查。辩护人声称,必须首先有证据证明法律被违反以展开调查。那是完全落后的。国会可以并且应该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发生了违法行为。

  更广泛的问题是,我们所依赖的法律大杂烩缺乏《反海外腐败法》所规定的清晰性和道德准则。这需要改变。国际贿赂法明确规定,如果个人或实体向政治家的家庭成员支付钱财并得到回报,这是贿赂行为;这与政客自己拿钱没什么不同。

  显然,高级政治人物的直系亲属必须工作-没有人说其他的话。但是,鉴于他们具有无与伦比的访问权限,还应该要求他们对自己的操作保持透明。

  至少,我们需要加强美国的披露规则。乔·拜登(Joe Biden)和伊莱恩·赵(Elaine Chao)必须举报何时有人向他们发送了500美元的竞选捐款,或者他们何时对股票进行了5,000美元的投资。但是,当他们的家人与外国政府或寡头达成有利可图的交易时,报告要求就变得含糊不清。美国公职人员的个人财务披露规则应扩大,以包括有关其所有直系亲属(而不是目前法律规定的仅其配偶)以及与外国政府打交道的详细信息。

  对公众来说,闭上这个明显的漏洞似乎是止痛药。但是立法者以这种方式建立制度是有原因的。他们不会自愿停止外国现金影响力游戏。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华盛顿反腐败法》,该法明显关闭了过道两侧美国最强大的家庭的外国影响力和自我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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